海南经济特区禁毒条例/第三章 戒毒康复第三十三条已废止戒毒人员在强制隔离戒毒期间的伙食费用和生理脱毒所需医疗费用,由各级人民政府承担。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6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