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侗族自治县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第十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名录,并向社会公布。尚未列入保护名录的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自治县文化主管部门推荐或提出申请,由自治县文化主管部门组织评审认定,报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列入保护名录。地方法规 · 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