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遗体捐献条例/第二章 登记和捐献第十四条有效医疗机构应当支持捐献工作,及时向红十字会提供有关捐献意愿的信息。红十字会接到信息后,应当及时派出工作人员到现场开展工作。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