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台湾同胞投资保障条例/第二章 投资范围与方式第八条有效台湾同胞投资者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资事宜。台湾同胞投资者委托他人作为其投资代理人,代理人应当持有具有法律效力的授权委托书。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0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