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台湾同胞投资者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资事宜。

台湾同胞投资者委托他人作为其投资代理人,代理人应当持有具有法律效力的授权委托书。

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