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台湾同胞投资保障条例/第三章 优惠与保障第十七条有效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应当维护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支持企业员工依法组织和参加工会,为开展工会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0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