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洛藏族自治州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第六条已废止每年的3月1日至10月31日为禁猎期。禁猎期内禁止猎捕野生动物。每年的11月1日至翌年2月底,可在非禁猎区猎捕非禁猎的野生动物。如需在禁猎区猎捕非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须报经自治州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地方法规 · 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