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已废止

受委托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立专职或兼职管护人员。管护人员由所在县的农牧行政主管部门与受委托单位共同确定,由县级以上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狩猎检查证。禁猎区管护人员的职责是:

(一)向进入禁猎区的人员宣传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二)巡察并及时报告禁猎区野生动物的生存、繁衍情况及栖息环境的变化情况;

(三)检查进入禁猎区人员的证件,制止非法狩猎行为;

(四)协助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或组织的科学研究活动;

(五)协助有关部门及其执法人员查处侵占或破坏野生动物及其栖息环境的行为。

地方法规 · 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