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关于律师执行职务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已废止律师查阅案卷、会见被告、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所得的所有材料均应归档,不得扩散。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