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爱国卫生条例第二十条有效已获得爱国卫生先进称号的单位和个人,经查实有弄虚作假或者卫生质量明显下降的,由授予先进称号的爱卫会取消其爱国卫生先进称号。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