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已废止

对林地中病死、枯死的林木,由区、县(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认证,报经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审批后,林木所有者按照技术规程采伐,并及时更新。

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