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有效违反渔业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场所、时限和渔具数量等项规定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可以按下列标准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
(一)非机动渔船违反临时捕捞许可证、捕捞许可证有关规定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机动渔船违反临时捕捞许可证、捕捞许可证有关规定的,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三)违反专项(特许)捕捞许可证有关规定的,处3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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