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第十六条有效自治州内的邮电、银行、粮店、车站、饭馆、旅店、商店、书店、医院等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要用藏语接待藏族顾客及病员,或提供翻译服务。地方法规 ·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