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第十七条有效自治州内的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和工人在考核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时,可使用藏语文答题、撰写材料;在评聘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时,经自治州人事职改部门组织统一考试或考核,藏语文水平达到规定要求的,可申请免试外语。地方法规 ·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