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旅游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发展旅游业应当坚持旅游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相结合,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相统一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发挥旅游资源优势,突出山西历史文化、革命传统、自然生态旅游特色。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