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公共图书馆条例第十七条已修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公共图书馆的自动化、网络化、数字化建设,逐步建立现代化图书馆网络,实现全省图书馆资源共享。省、市、州和有条件的县的公共图书馆,应当设立对外开放的电子阅览室和具有馆藏特色的网站,逐步建设成为数字化图书馆。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1年10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