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企业工资支付条例/第五章 特殊情况的工资第二十三条有效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的,应当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当视其提供了正常劳动并支付工资。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