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企业工资支付条例/第四章 假期工资第二十条有效劳动者在年休假、婚假、丧假等国家规定假期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本人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