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六条已修改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利工程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