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已修改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六)项规定的,由有管辖权的行政主管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违反其他各项规定的,由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水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