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技术交易当事人依法订立的技术合同,按照自愿原则向技术合同登记机构申请认定登记。

鼓励技术交易当事人向技术合同登记机构申请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

地方法规 · 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