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六条有效违反本条例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其他行为,由有关行政机关依法予以处罚。地方法规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2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