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四章 房地产经营第二十条已废止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一)本条例第十九条(一)至(三)项的证明材料;(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三)工程施工合同;(四)预售商品房的分层平面图;(五)商品房预售方案及预售房号明细。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办理商品房现售登记,除提供预售商品房的有关文件外,须提交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明。地方法规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