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残疾人保障条例/第二章 社会保障第七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给予分类救助。分类救助标准不应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0%。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