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残疾人保障条例/第六章 文化生活第三十一条有效各级政府对在文化、艺术、体育、科技等方面取得突出成就的残疾人,应当给予与健全人同等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并优先解决他们在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困难。鼓励有关专家、学者义务培养和扶持残疾人人才。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