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残疾人保障条例/第七章 无障碍环境第三十二条有效市、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同步组织实施。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无障碍设施建设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无障碍设施的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