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二章 资质第十条已修改资质证书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进行审验,并根据审验结果,决定资质的升、降或者取消。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4年11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