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航道管理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一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由航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