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九条有效盗窃、非法收购、故意破坏市政设施,以及阻碍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综合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执行公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