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三章 学校保护第二十三条已修改学校应当保障未成年学生的饮食安全,向未成年学生提供的食品、饮用水以及玩具、文体用品应当符合国家、地方或者行业的卫生、安全标准。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