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三章 学校保护第二十四条已修改学校应当定期检查校舍及其他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应当及时处理,并报告相关部门。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