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华侨捐赠兴办公益事业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鼓励和保护华侨捐赠活动,对在捐赠兴办公益事业中作出贡献的应予以表彰。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