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华侨捐赠兴办公益事业管理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一条有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