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华侨捐赠兴办公益事业管理条例/第五章 附则第三十二条有效香港、澳门同胞及外籍华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捐赠兴办公益事业,参照本条例执行。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