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华侨捐赠兴办公益事业管理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九条有效假借捐赠名义进行逃汇、套汇、逃税、走私以及擅自将捐赠进口物资转让等违法活动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