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华侨捐赠兴办公益事业管理条例/第二章 捐赠保护第十一条有效受赠单位不得要求捐赠人在捐赠款物之外再承担资金使用项目的相关税费。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