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第二章 内容及形式第七条有效社会科学普及的基本内容包括:(一)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二)宪法和法律、法规常识;(三)民族宗教知识;(四)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五)青海地方特色文化;(六)社会科学其他基本知识。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2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