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第四章 保障与激励第二十六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应当利用教育、科技、文化等场馆、设施,推动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建设。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2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