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公民在行使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的时候,必须遵守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胁迫他人参加集会、游行、示威。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