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办法第二十八条有效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的人员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规定,或者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人民警察可以将其强行带离现场或者立即予以拘留。强行带离现场需要使用械具的,须经人民警察现场负责人决定。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