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九章 规章备案审查程序第五十七条已修改规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常务委员会应当依法予以撤销:(一)超越权限的;(二)违反上位法规定的;(三)规章的规定不适当的;(四)违背法定程序的。地方法规 · 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五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