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已修改市、区人民政府设立的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管理机构,负责历史文化街区的日常保护和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0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