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已修改

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保护名录建立档案数据库,并及时更新。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文化(文物)、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等主管部门建立历史建筑档案数据库。

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