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节约能源条例/第五章 节能保障第三十五条已废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节能示范工程和节能重大推广项目,应当予以支持,优先列为重点项目,优先安排贴息和资金补助,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税收减免、加速设备折旧等优惠政策。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