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藏族自治州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章 市容管理第十八条已修改在城镇内进行畜禽屠宰或者畜产品交易,应当在指定的场所内进行。地方法规 · 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