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有效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应当按照《会计法》要求,加强对单位会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单位会计核算、监督等管理制度,对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单位负责人不得兼任会计机构负责人。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