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地方志工作条例第九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向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征集地方志资料,相关单位应当提供。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