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集体合同条例/第四章 集体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与解除第二十八条有效经双方协商代表协商一致形成的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集体合同草案经全体职工半数以上或者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同意,方获通过。集体合同草案经职工讨论通过后,由双方首席协商代表签字。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