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二章 国家机关机构设置第十条已废止国家机关机构设置应当以科学配置职责为基础,根据工作需要和精干的原则,在规定的机构限额内设置。县级以上国家机关,除需要上下对口统一设置的机构外,应当综合设立工作部门和必要的内设机构。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