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藏族自治州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三条已废止本州境内地表或者地下的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矿产资源。地方法规 · 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