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拉卜楞寺保护与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拉卜楞寺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拉卜楞寺图书馆(藏经楼)是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寺院的总体保护与管理,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地方法规 ·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